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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最早的判决书,竟然记在这里!

[ 信息发布:宝鸡市委政法委 | 时间:2023-07-06 | 浏览:次 ]

  中国古代最早的判决书,竟然记在这里!
  1975年2月,陕西岐山县董家村村民发现了一个椭圆形窖藏,里面藏有37件西周青铜器,其中就包含被誉为中国“青铜法典”的(亻朕)[zhèn]匜[yí]。
  所谓(亻朕),是器物主人的名字。匜,是中国古代贵族举行礼仪活动时浇水的用具。匜前有流水口,后有握手,一般有四足,看起来有点像茶壶。
  出土的(亻朕)匜有四足,口沿处饰窃曲纹一周,通高20.5厘米,腹宽17.5厘米,重3.85公斤,给人以狞厉威严之貌。(亻朕)匜的内底和盖上铸有铭文157字,器铭和盖铭连读,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最完整的诉讼判决书。
  铭文内容
  (亻朕)匜铭文的大概意思为:西周某年一天,一个叫牧牛的人为争5个奴隶状告他的上司(亻朕)。判官伯扬父认为牧牛以下犯上,需要鞭打他1000下,并在脸上刺字施以墨刑,但最终改判鞭打牧牛500下,罚铜三百锊,不再施墨刑,并让牧牛当场立誓永不再告。牧牛起了誓,挨了打,受了罚,在有关官吏的参与下了结此案。(亻朕)打赢了这场官司,得到了铜,为彰显胜诉,便用此铜铸造了这个匜。
  判决解读
  细细品读,这份判决书颇有意味。控告人牧牛犯的是什么罪?有专家解读认为从伯扬父最后认定的罪名看,是违背誓言,“敢以乃师讼”,意思就是说他竟敢同自己的长官争讼。西周实行的是一种不平等的贵族特权法,限制子告父、卑下告尊长,牧牛一案就触犯了这一条。在西周社会,任何下对上、贱对贵的反抗行为,是对奴隶社会统治秩序的破坏,对整个奴隶主阶级的叛逆,触犯了当时的法律。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法律制度都是保障统治者利益的,而不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用批判的眼光来看,古代社会的法制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不同阶层的人受到的法律保护程度不同,这种法律的不公正,无法保障底层人民的基本人权和公正裁判。而且审判和裁决往往受到官僚和贵族的干涉,缺乏独立、公正的司法制度,法律的制定也基于传统、宗教、民俗等规则,而非理性原则,种种落后的司法理念和制度,必然造成社会的不平等。
  今日观点
  当然,我们也不必苛求古人。现代社会建立有一套公正、平等、民主的法律体系,有独立、公正的司法制度,遵循理性原则,这需要现代的社会制度和思想观念,在古代社会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达到的。并且西周的司法精神也有其较为进步的一面,比如明德慎罚、严禁错杀无辜、有较为明确的定罪标准等等。

  中国法治思想一脉相承。今天我们站在古人的肩膀上,坚持依法治国,以法治建设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满足人民对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知所从来,方明所去。我们要坚持历史思维看问题,(亻朕)匜铭文这个蕴含在中华民族传统智慧中的“起点”,充分体现了中国的法治进程,是我们不能磨灭的历史记忆。

  来源:眉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