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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荣获全市“四优”模范机关

[ 信息发布:宝鸡市委政法委 | 时间:2023-07-20 | 浏览:次 ]

  近日,市委政法委被中共宝鸡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全市“四优”模范机关称号。

  创建“四优”模范机关是市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实践,旨在通过创建活动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把建设“四优”模范机关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专门提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恪守法治的价值追求、心系人民的公仆情怀”的总体目标,深入动员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把准“四优”模范机关建设的部署要求。同时,紧扣“政治素质优、担当作为优、为民服务优、廉洁自律优”标准,制定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清单,对标对表11项创建任务逐一分解细化,把“四优”模范机关建设与落实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把创建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推动了党建工作与政法工作深度融合,顺利通过了市委“四优”模范机关考评组检查验收。

   市委政法委此次获评,标志着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迈上新的台阶,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凝聚力和战斗力。获评只是起点,市委政法委将进一步巩固扩大“四优”模范机关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党管政法的“领导力”、党建引领的“凝聚力”、政法铁军的“战斗力”、担当作为的“服务力”、干事创业的“执行力”,奋力实现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来源:宝鸡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