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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故事:我与主审法官的三年与三十年

[ 信息发布:宝鸡市委政法委 | 时间:2023-07-31 | 浏览:次 ]

  三十年前,刘宏法官进入宝鸡中院工作;三年前,我进入宝鸡中院工作。近半个甲子的时光错位,让我结识了走出校园后的第一位“老师”——刘宏法官。

  三年的相处,“温”,是我对刘“老师”的第一印象。她性格温和,工作中向来是不急不躁,在三年辅助办案过程中始终让人如沐春风。“细”,这是刘“老师”的工作特点。开庭前的反复阅卷自不必说,还有她工作中随身携带的黑色笔记本,密密麻麻记载着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笔记本几经更换,不变的是对待工作认真仔细的态度
  在配合刘“老师”工作过程中,有两件事让我尤为印象深刻。一件是某一起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一位年近七旬的母亲疫情期间从甘肃乘车来宝鸡代自己儿子就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申诉的理由主要是认为人民法院关于案涉犯罪事实的时间认定有误。在阅卷阶段,刘“老师”告诉我案件的办理除了要保证程序与结果的公正之外,还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使得案件的办理达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息诉服判的效果。于是她和我一起把案件七十余册证据卷中的每一起犯罪事实进行梳理,按照时间线整理文字性材料。在听取完这位母亲的申诉意见后,将梳理的犯罪事实时间线与这位母亲进行逐一核对,最终这位年近七旬的老母亲放下了执念,也感谢了刘“老师”耐心的答疑解惑。同时针对这位母亲想要去监狱探视儿子的诉求,刘“老师”积极联系监狱部门,但因为是疫情期间,监狱部门告知不能进行探视,虽然最终这位母亲未能探视儿子,但还是就刘“老师”给她提供的帮助进行了感谢。
  另一件是去年居家隔离期间,自己将日常配合刘“老师”办理再审审查和管辖权上诉案件过程中的一些想法进行梳理,写成了文字性的材料让她帮忙指点一下,自己对于还不成型的文章,生怕刘“老师”觉得浅显,可她在收到文章后,先是对于我能把日常工作碰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写成文章的做法给予了肯定,而且在居家隔离期间不辞辛苦的帮忙修改,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最终这篇文章在《宝鸡审判》发表。
  除了工作之外,刘“老师”在生活中也对我关心备至。三年前,走出法学院的我进入单位工作,定岗到立案一庭担任法官助理,在窗口从事接收材料和立案工作。立案工作看似简单,但日复一日的重复性工作及窗口工作的繁杂让刚走出校园的我有了些许畏难情绪,刘“老师”和庭室领导觉察到了我的情绪波动,与我进行交心谈话,讲述着他们在法院工作几十年的点点滴滴和对工作由无措到熟练的转变过程,并经常在调解案子和合议案子的时候“开小灶”让我旁听学习,鼓励我多学多看多总结。正是因为刘“老师”和庭室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让我对窗口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并在后来的“一站式”建设工作中获得省高院表彰,而这些点点滴滴也对我后期从事配合办理速裁案件起到了非常大的帮助。今年我也初为人父,在妻子怀孕期间,刘“老师”时常叮嘱我照顾好妻子,并有意减轻我的工作量,让我腾出更多心思照顾家里,在小孩出生后,她也时常向我传授照顾婴儿的经验,让我这位新晋奶爸在照顾妻子和孩子的过程中显得不那么手足无措。而正是这些点点滴滴,让刘“老师”与我之间除了法官与助理的定位外,更多像是长辈与晚辈之间的亲人关系。
  三十年很长,一万多个日日夜夜,三十年又很短,弹指一挥间,对于已经退休的刘“老师”而言,三十年间从芳华到白头、从懵懂到从容,用青春和汗水致敬审判事业,时刻恪守着作为法官的本分,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司法为民,如何做到司法为民。而对于我这个在法院工作了三年的新人而言,三十年仿佛遥遥无期,但只要铭记与刘“老师”相处的三年,踏着她三十年走出的坚实脚步印记,就能走好自己接下来的三十年......
  在日常工作中,“老师”们对学问与技能的传授虽是核心,但为人之道则更是关键,而一代又一代的法院前辈通过 “传帮带”,让我们这些后来者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职责铭记于心、践之于行。(供稿:宝鸡市中级法院立案一庭 赵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