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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 信息发布:宝鸡市委政法委 | 时间:2024-04-02 | 浏览:次 ]

  自“八五”普法以来,宝鸡市渭滨区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努力营造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渭滨区加快推进西部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统筹协调配合 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分管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工作“一岗双责”,细化措施,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测评制度,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建立重点单位履职责任清单、重点任务提示督办单和履行责任报告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推进模式。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普法“一盘棋”工作格局,对全区“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在全面掌握各镇(街)、各部门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实现优质资源充分发挥效应,确保全区普法工作总体平衡发展。

  强化督查考核。及时调整优化考核细则,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并进行评价打分,增强“八五”普法工作导向性,督促相关部门迅速补短板,倒逼普法任务落地落实,切实提升普法工作水平,确保普法工作纵深推进。

  营造法治氛围 注重普法宣传实效

  主题式宣传,法治教育常态化。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坚持群众关心什么普法就讲什么,群众在哪里普法就开展到哪里。累计开展点位法治宣传170余场次,发送普法信息20万条,朋友圈推送公益法治宣传视频1万余人次,发放宣传彩页2万余册,掀起宪法学习和“八五”普法宣传新高潮,努力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九进”式宣传,提升普法质效。邀请律师、知名法学专家等进机关、进单位举办法治讲座,对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案卷制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业务培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以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为契机,安排政法干警与各村(社区)结成普法对子,大力开展普法教育。累计开展普法宣传150余场次,受益群众3万人次,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宪法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情景剧、模拟法庭等体验式、沉浸式法治教育。邀请律师为全区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解决企业在合同签订、生产经营等重大涉法关口的法律纠纷。

  多元化宣传,创新普法新模式。巩固传统宣传方式,在媒体上不定期发布普法宣传信息,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传播特点,用好普法新媒体,实时更新渭滨司法、平安渭滨等政法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动态,利用各村(社区)微信工作群发布法治短视频和法治案例120个,向全区群众发送民法典、宪法、平安建设宣传短信10余万条,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不断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法治文化墙22处、法治文化广场10个,建成法治宣传户外LED屏11处,让群众能够出门学法、抬头见法、饭后议法、遇事找法;推进互联网“无人律所”项目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建成无人律所8个;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从线下走向线上,开发渭滨区公共法律服务掌上APP平台,开展“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建设,构建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体系。

  创新基层治理 打造渭滨特色品牌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作用,召开全区调解暨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再安排、再部署。按照滚动排查“早发现”、动态分析“早预防”、源头治理“早介入”的方式,建立了日日排查、时时化解、人人覆盖、件件求实的工作机制,调解成功率达98%。陈勤莉调解工作室“五心调解法”被媒体报道宣传,2名人民调解员先后被表彰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

  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镇(街)、村(社区)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78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804名,发挥“法律明白人”的“头雁效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通过对“法律明白人”进行专题培训和全员轮训,普法业务“传、帮、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愈加凸显。

  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依托村文化广场、宣传栏、读书室、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大力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知识,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村民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尚。在全区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印发《关于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严格按照标准和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目前,渭滨区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2个,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8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