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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室规范化全覆盖 矛盾纠纷调解更便捷

[ 信息发布:宝鸡市委政法委 | 时间:2024-05-10 | 浏览:次 ]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第一道防线”作用,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的良好效果,新街镇扎实推进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新街镇所辖9个村按照“六统一”要求(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印章统一;办公场所独立办公房外观墙体、门楣、徽章统一;标牌、标识统一;办公室门牌、工作图版、文化标语统一;调解桌椅及桌牌统一;表簿册、办公设备统一)打造各村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网络,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推进镇域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优化队伍,健全网络。积极宣传调解知识,广泛吸纳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善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加入调解队伍;不断优化基层调解队伍结构。融合综治、民政等多个基层网格,进一步健全镇调委会为主导,村两委为主体,小组网格为基础,调解员、网格员为触角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节组织网格体系。

  多措并举,力求规范。以“建章立制”为主要抓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流程、调解协议制作、人民调解登记、记录和档案工作等纳入规范化轨道,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聚焦“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建立矛盾纠纷每月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在预防排查上采取硬实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强化培训,提高素质。通过组织调解员参加实地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强调解人员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建设,在思想上充“电”、精神上补“钙”、工作上加“油”,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提升,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切实提高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新街镇将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更加完善,矛盾化解更加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更加突出,切实提高村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构建及时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便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