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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提升人民调解质效——陈仓区召开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 信息发布:宝鸡市委政法委 | 时间:2024-05-15 | 浏览:次 ]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5月10日至11日,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召开了“陈仓区2024年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区政府副区长、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凌云,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志军,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保社出席会议。全区各司法所长、各村(社区)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骨干调解员、局机关干部等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由李凌云同志作开班动员讲话,他指出,人民调解员队伍作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处在矛盾化解和法治实践的最前沿,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如何,对基层依法治理和社会稳定有着重大影响。李凌云同志强调,一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陈仓、法治陈仓建设。二要把握重点,以过硬措施推动人民调解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要珍惜机会,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民调解员要加强全面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依法依规调解,规范案卷管理;注重总结提升,加大宣传力度。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全国、全省、全市人民调解和诉源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培训会上,宝鸡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陈勤莉从人民调解定义出发,围绕人民调解的特性、原则、作用、调解文书制作、调解的方法与技巧等几个进行深入交流分享,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袁海旭以《秉持“五心”工作法,化解矛盾促和谐 》为题做了调解经验和案例分享,陈仓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高娟萍围绕人民调解常见法律问题做了详细解答,“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谭建宁就“如何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结合实际案例生动地分享了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技巧和经验,西虢律所梁永勃律师围绕《民法典》为参会人员做了专题授课。

  参训调解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深入浅出,案例分析及讲解贴合实际,有效提升了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将用所学知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陈仓、法治陈仓贡献力量。

  通过此次培训,使全区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和技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掌握,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下一步,陈仓区司法局将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推动人民调解培训常态化、精准化、专业化,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努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区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法治陈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