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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法实施20周年 宝鸡交警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信息发布:宝鸡市委政法委 | 时间:2024-05-29 | 浏览:次 ]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20周年。自2004年5月1日起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台比拼学交法 以赛促学氛围浓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的增加,交通压力变大,交通安全问题也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何将严肃的法律条文根植群众心中,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民警将宣传阵地投入客货运驾驶员、农民、学生群体,通过“安全培训”“大手拉小手”等形式吸粉、引流,一台台巡回宣讲“声”入人心,一个个活动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4月25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宝鸡市伟鑫安装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法润平安文明相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竞赛宣传活动。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辅警、客货运企业、农村群众、中小学生、滴滴代驾、驾校学员代表以及新闻媒体代表共6支队伍200余人参加活动。竞赛所有题目都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涉及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各个方面,老司机、小学生同场答题、共学法律,激发了大家学法用法意识,加深了对政策法规的理解,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遵法守法意识。

  “美丽乡村行”步履不停 交通安全知识深入民心

       农村地区老年人口基数大,文化程度低,普法难度较大,过去我说、你听的方式已经明显跟不上社会发展,今年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的力度,将一个个真实的交通案例改编成生动的文艺节目。

       4月28日下午,宝鸡市2024年“美丽乡村行”道路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演出走进眉县。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暨陕西省2024年“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走进宝鸡扶风县,民警自编自导节目,快板、小品、歌舞、交通安全手势操、有奖知识问答等,吸引现场观众参与。

       舞台上,地道的西府方言拉近了与农村群众的距离,生活化场景带来了观众沉浸式的体验,宣教人员诙谐幽默的方式展现了“反面教材”的危害,严谨的法律语言又起到说理充分、讲解细致的效果,在轻松的氛围中加深了观众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线上+线下 织牢交通安全“法治防护网”

       近年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创新宣传方式,及时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路况,加强违法曝光,在线解答群众问题外,更利用互联网开展直播活动,既增加了交警执法透明度,又向广大网友宣传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违法驾驶的危害性,达到了整治违法和宣传教育的双重效果。

       5月16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宝鸡交通旅游广播开展“法润平安 文明相伴”文明“陕”亮出行 三秦在行动普法宣传直播,通过中、省、市媒体平台和陕西交警、宝鸡公安、宝鸡交警,以及全省交警系统新媒体平台联动直播,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倡导礼让文明的现代交通理念。

  主题宣传月月有 天天都是“122”

       今年以来,宝鸡交警围绕“月月都有122 文明交通遍乡村”主题日活动,全市各交警大队民警,利用采摘节、旅游节等契机,进村落、进学校、进庙会等人流集中场所,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改变交通陋习和交通违法行为,增强自身安全意识,为群众送上一个个“平安大礼”。

       4月23日、5月21日,宝鸡交警借“月月都有122   文明交通遍乡村”主题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主题色彩突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广泛传播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大力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共筑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期间,宣传民警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导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传递文明交通理念。同时,民警结合群众出行特点,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及“拉家常”的方式,向群众面对面宣讲、以案释法,以事普法,讲解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的危害和后果,呼吁大家不要乘坐超员汽车、农用车,牢固树立“安全头盔就是救命头盔”、“安全带=生命带”的交通安全理念,携手共筑平安出行环境。

        小广场大舞台,“土味”普法宣讲,群众愿意听、听得懂、有收获。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蔡武尚表示:“倡导交通文明,没有旁观者。希望通过我们的举措,把尊重生命、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相关法律法规传播到千家万户,不断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让人人都成为交通安全宣传员和文明交通参与者、守护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是晦涩难懂的法条,而是平安文明出行的指引,每一款法条的背后有鲜活的生命,每一款法条的背后是平安的守护!下一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让宣传“有声有色”、让知识“入脑入心”,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个个践行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