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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出境证件“跨国媒婆”被判刑

[ 信息发布:宝鸡市委政法委 | 时间:2024-06-19 | 浏览:次 ]

  打着出国旅游的幌子骗取出境证件,实则是组织未婚男青年去国外相亲,进而从中牟利。近日,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骗取出境证件的刑事案件,“跨国媒婆”赵某某因骗取出境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案情回顾

  2018年至2019年,被告人赵某某为谋取利益,以出国旅游、务工等为由,帮助李某某、许某某、刘某某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带领三人出境到老挝开展婚介活动,介绍三名老挝籍女子与三人相亲并结婚。赵某某还伙同他人帮助三名老挝籍女子办理中国旅游签证入境中国,并借此向李某某、许某某、刘某某三人收取介绍费、出国费用、彩礼等共计19.5万元。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为牟利,帮助他人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其行为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检察机关提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办理出入境证件要依法依规,根据出国境事由提交真实合法的材料。如果心存侥幸、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办证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来源:宝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