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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咬伤人 主人要担责

[ 信息发布:宝鸡市委政法委 | 时间:2024-07-16 | 浏览:次 ]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饲养宠物来增添生活乐趣,但由此引发的宠物伤人事件也屡见不鲜。那么饲养宠物发生侵权时,谁来承担责任呢?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的一天,燃气公司维修工严某前往陈某家上门维护天然气设备。陈某将家养宠物狗圈起来后,严某对相关天然气设备进行了维修。维修结束后,陈某请严某品尝自家栽种的瓜果,严某去厨房拿瓜果时,陈某的宠物狗扑上来将严某咬伤,严某遂赶往医院诊疗注射了狂犬疫苗。之后,严某因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与陈某协商未果,遂将陈某诉至金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1万余元。承办法官听取了原、被告的诉辩,看到双方对侵权事实没有异议,从人情、道理、法律规定不同角度分别向双方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告认识到虽然损害事实客观存在,但事发不是被告故意为之,愿意减除部分损失。最终双方和解,陈某一次性赔偿严某1500元,当场付清案结事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法官说法

  饲养宠物是公民的自由,但大家须清楚动物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行为能力,因而需要饲养人对宠物多加约束,树立文明养宠观念,增强危险防范意识。尤其在出入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时要严格按照相关养犬管理规定,使用犬绳对犬只控制,尽量避开人群聚集地避免造成伤害,认真履行管理和看护义务。

  来源:宝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