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邪教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的思考 |
[ 信息发布:宝鸡市委政法委 | 时间:2024-09-06 | 浏览:次 ]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境外敌对势力颠覆、渗透和破坏活动从未停止,“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竭力贴靠美西方国家,在境外遥控指挥境内的痴迷者,持续对我国开展渗透破坏活动,挑唆邪教人员滋事,给社会治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如何科学有效地防范外部敌对势力利用各种宗教渗透手段对我实施破坏活动,最大限度挤压邪教组织的活动空间,依法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是新时期政法干警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将反邪教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具有现实意义 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而邪教组织暗中秘密活动,在农村、社区等基层薄弱地带拉拢迷惑群众,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害,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因此将反邪教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具有现实意义。 (一)邪教本质特征决定反邪教斗争的复杂性。 邪教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邪教或多或少杂糅了一种或几种宗教的某些成分,在教义、仪式等方面与宗教有一些相似之处,带有极强的欺骗性。 1. 邪教组织活动方式所决定。 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大多都是在农村、社区租用房屋或者骨干人员家中秘密进行串联,组织方式非常隐蔽。比如“门徒会”邪教组织,又称“旷野窄门”,从成立之初就是利用农村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农民信息闭塞辨别力相对较弱的特点,冒用基督教的名义传播,以“祛病消灾”等方式,向农村进行渗透发展。头目季三保声称“黑暗掌权,魔鬼撒旦为非作歹”,授意编造了《汉中天国梦》《透天机》等邪教书籍,千方百计诱骗拉拢群众,企图建立“福音村”“福音乡镇”,公开叫嚣“先争人心,后夺政权”,煽动信徒对抗政府,最终目的就是建立“基督天国”。 2. 邪教组织传播渠道所决定。 从邪教组织的传播途径看,它主要是以小范围向外秘密扩张的形式,通过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传递信息和社区间的组织传播为主,呈现出以某一处为核心,辐射周边,从而构建起组织周密、联系紧密、活动诡秘的传播网络。比如“全能神”专门编制《摸底铺路问题细则》《工作安排》等书籍,特别是针对如何渗透进农村地区基督教会,并把原基督教徒诱骗到“全能神”邪教组织制订了详尽的手法。该邪教要求世人要绝对顺服神,要求痴迷者对于神只能是“绝对的服从,不能有一丁点自己的意识”,“对神所作都百依百顺,没有任何怨言,不论断,不分析,更不研究,以至于你们都能对神顺服至死,像羊一样任神牵、任神杀,没有一点怨言”听神使唤,最终建立神的国度,作王掌权。 3. 邪教组织人员情况所决定。 邪教组织受裹挟群众虽然因为其邪教的教义不同,大多具有独特的特性,但也有其相似之处。据调研了解,被裹挟群众多是文化程度低的非城镇居民,其中主要为缺乏精神寄托的留守妇女、年龄较大的老年人、生病后得不到有效医治的病人等。他们大多存在精神空虚、缺乏社会安全感、收入较低,或者饱受疾病缠绕易偏信迷信等特点,这些特性为邪教组织提供了可乘之机。 4. 邪教组织裹胁手段所决定。 邪教组织裹挟群众的手段有其相似之处,如采取精神控制、身体控制等。也有不同之处,如“法轮功”要求“学法”“练功”“讲真相”,不断从身体和精神上巩固其地位,“全能神”“门徒会”采取营造“温暖互助”氛围,提倡互助、奉献等;“法轮功”无视人权和法律,咒骂那些转化人员是“叛徒”,宣称要从“大法弟子”中“清除这些隐藏的毒瘤”,“全能神”邪教组织要求信徒发毒誓,为恐吓、惩治他们中间的“背叛者”“动摇分子”,还制订了一套所谓“国度时代的宪法”“行政及诫命”,甚至成立专门的锄奸队。“全能神”不但对背叛者手段毒辣,对反对、阻止他们的人,其手段也凶残,在《话在肉身显现》中称“我的话就是权柄,谁改动谁就触犯刑罚,必遭我击杀,严重的断送自己的性命”。河南省就曾发生数起“全能神”歹徒毒打、残害基督教信教群众的事件。 (二)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决定反邪教斗争的艰巨性。 邪教冒用宗教、气功等,将一些宗教的经典理论、学说占为己有,而且为了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常常诋毁其他宗教,长期织造相对封闭的环境,灌输单一的思想,排他性特征非常明显,给社会安全和稳定带来风险隐患。中国政府依法对扰乱我社会秩序、破坏我社会稳定、危害我国家安全的邪教组织进行取缔,并在处理邪教问题过程中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政策。 而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变乱交织、相互激荡的国际形势给人类社会带来严峻挑战,世所罕见的多重危机叠加让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经受着考验。美西方等国不甘心霸权地位式微将自己的衰落和世界遭遇的各种不幸都嫁祸于中国,西方政客、媒体、智库和各类组织联手,专门针对中国以人权等名义炮制各类谣言。 一些邪教组织被中国政府处理后,不甘蛰伏,暗流涌动,骨干高层纷纷逃往国外,很快投入国际反华势力的怀抱,成为美国等西方国家反华势力的政治工具。如“法轮功”拼命贴靠特朗普,并在内部传言称“特朗普是上天派来搞垮中国的”。同时,在世界各地开展活动,利用“神韵演出”抹黑中国党和政府形象,其网站上大肆宣扬“活摘器官”“酷刑迫害”等政治谣言。 尽管邪教组织的邪恶本质以及它们的欺骗性和极端社会危害性,越来越被世界公众、学者以及政府机构所深切认知,邪教成为世界公害已成为共同认知,抵御和防范邪教已成为21世纪人类面临的一项共同任务,但同邪教作斗争仍是我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需要,是对敌斗争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环境的需要。 二、融合治理构建新安全格局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一)抓“营造环境”提高治理水平。 1.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国际国内经济、文化、军事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社会矛盾易发多发。只有注重源头治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依靠人民群众力量,营造爱党爱国的良好氛围,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 提升社会管理水平。邪教治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需要强化人员、经费等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属地管控责任,强化属地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毫不松懈地抓好反邪教各项工作,从而有效推进基层邪教治理。 3. 齐抓共管打防结合。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共同发力,及时依法打击处置违法犯罪,深挖细查涉案人员,对涉邪人员开展帮教帮扶,真正实现从源头防范邪教,为防范邪教筑起一道铜墙铁壁。 (二)推“优势组合”创新治理模式。 1. 发挥党员“堡垒”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为此,积极发挥“基层党员”“堡垒”作用,探索培养党员宣传、发现邪教的能力,促进邪教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2. 发挥属地党组织协调职能。织密基层党组织网络,逐步完善“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组织架构,落实基层各级党组织反邪教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防范邪教渗透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每个末梢,营造全民防邪拒邪反邪的氛围。 3. 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严格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本企业的反邪教工作,实现职工、退休人员及其家属不听邪、不信邪、不传邪,解决反邪教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从“微小服务”挖掘民间潜力。 1. 创“品牌”。从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的退休教师、退伍军人及农村乡贤中发掘力量,打造平安志愿者队伍品牌,将反邪教宣传、关注人员动向、帮教巩固等功能融入其中,培育特色品牌,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同时,润物无声中为群众注入识邪防邪的精神“内核”。 2. 转“作风”。在邪教容易扩散传播的地方,因地制宜的将防范邪教融入基层自治工作中,借助“市民学校”“社区老年大学”等平台,学习书法、摄影、养生等知识,提升生活质量,筑牢防范邪教的“防火墙”。 3. 重“帮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功能和浸润作用,对弱势群体和易感人员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反邪教志愿者作用,以人文关怀构建平安乡镇、和谐社区,提高群众对党委、政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将邪教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重“学法守法”创建和谐社会。 1. 强化法制意识,提高防范邪教能力。在众多邪教案件中,很大一部分邪教痴迷者是因为法治观念薄弱而被邪教裹挟的。因此,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讲故事、演节目、开论坛、搞竞赛等形式,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增强抵御邪教能力。 2. 提高科技能力,构建防范邪教体系。国家安全能力现代化随着科学技术的提升得以实现,公安机关在坚持依法主动分析研判等传统手段的同时,加强可视性治安防控网络收集,最大限度发挥治安防控体系的反邪教作用和功效,让邪教活动有迹可循。 3. 加强资源整合,融通防范邪教信息。建立由专业机构和属地党委双重领导推动防范邪教的模式,主动落实多元化的摸排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实现触角有效覆盖,内部信息共享,行动统一指挥,实现对邪教组织的违法活动从发现、教转、巩固等环节的有效衔接,无死角、无空挡、无盲区,不给邪教组织滋生的空间。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