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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岐山县检察院: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 信息发布:宝鸡市委政法委 | 时间:2023-09-18 | 浏览:次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办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履职,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走深走实,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该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重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考核评价机制》等7项长效机制,从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案件线索排查、黑恶犯罪惩治、重点行业整治等12个方面,优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成效。

  该院持续深化涉黑恶案件线索排查,在司法办案中全方位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做到逢案必查,2021年以来,共排查刑事案件407件706人。以检察建议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整治,2021年以来,共制发检察建议23份,其中,工程建设领域8份、自然资源领域7份、信息网络领域6份、教育医疗领域2份,开展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3次,督促行政主管机关提升行业治理成效。

  为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院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点普法内容和重点宣传任务。深入广场、社区、企业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做实线下宣传。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客户端等,以微视频、微动漫、漫画等形式,做优线上宣传。帮助群众知晓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提升群众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刻领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水平,凝聚强大合力,夯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坚实基础。”该院检察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