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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推行“十小自治”工作法 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 信息发布:宝鸡市委政法委 | 时间:2023-12-21 | 浏览:次 ]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行“十小自治”工作法,把基层自治与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型社区、平安村建设有机结合,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建强自治组织,凝聚创建合力。针对基层社会治理职责不清、任务繁杂、合力不足等问题,加强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推动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建立“小清单”,明确权责事项。建立村(居)民委员会职责事项清单,厘清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边界。建立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事项清单,明确村社区协助配合镇街工作内容、范围、程序和形式。建立村社区参与社会治理任务清单,明确村社区在法律政策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具体任务。搭建“小平台”,提升共治水平。搭建议事协商平台,村(居)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实现全覆盖。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做到小事立刻解决,难事马上协调,急事及时介入,涌现等经验做法。搭建自我管理平台,普遍建立业主委员会、小区自治议事会、院落(楼栋)自治理事会等,成立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等3856个,为群众开展议事协商、参与纠纷化解提供平出了太白县“院坝议事会”、麟游县“小板凳会”、渭滨区“惠管家”台。建好“小阵地”,提供自治保障。将业主所有的公共空间利用起来,打造成供群众活动及议事的场所。坚持“一室多用”,统一明确建设标准、功能布局,建好村社区“九室三站一院一馆”,为群众开展自治活动提供场所。创新社区“驾驶舱”智能系统,通过手机APP、小程序、微信群等网上阵地,方便群众参与自治活动。

  丰富自治活动,推进群防群治。针对群众积极性主动性不足、矛盾纠纷排查不深不细等问题,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机制。维护“小治安”,推进平安创建。组建由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小区和单位保卫人员、离退休老干部等“红袖章”志愿者5.5万人,开展治安巡逻、隐患排查、交通劝导等。组织快递员、环卫工人等收集社会治安信息,对治安乱点由市、县区挂牌整治。建立“法官工作室”“妇女儿童维权站”“和凤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通过讲法释理、说法释义、心理疏导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平安型”社区创建,布设小探头5.5万余个,建成“智慧安防小区”559个,着力打造“无刑事案件、无邪教、无黑恶势力、无公共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无涉访违法行为”的平安型社区。依托“数字乡村”“智慧社区”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有线电视等,宣传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消防安全知识等,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今年以来全市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3.3%。化解“小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将全市划分为13305个城乡社区治理四级网格,配备网格员24400名,地毯式进村入户走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管理机制,对易激化性矛盾纠纷实行红色预警,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街党委书记、县级分管领导包抓,一案一专班,统筹相关力量,跟踪化解销号。对复杂性矛盾纠纷实行黄色预警,分别由村社区“两委”成员、镇街部门分管领导包抓,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实行蓝色预警,由村社区调委会包抓,组织工作力量,第一时间化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上交、问题就地解决”。今年以来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为97.8%。组织“小活动”,激发自治活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社区好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15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和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制度,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1047人。组织开展“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为民服务活动,今年以来提供为民服务事项4836件。开设“小讲堂”,促进自我教育。办好周礼文化、关学文化等“道德讲堂”,宣扬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道德风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2万场次,举办法律法规、防电信诈骗等知识讲座,今年以来全市708个村社区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占总数的51.3%。

  提升自治能力,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宝鸡作为老工业城市存在的老旧小区社会治安、物业管理等方面问题,推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制定“小公约”,完善自治规范。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院落(楼栋)自治理事会,制定工作职责、协商流程等制度。按照“合法立约、群众认可、管用有效”原则,就小区房屋出租、车辆停放、卫生管理等制定居民公约,吸纳关学创始人张载“六有十戒”等传统家训,全市1165个村、216个社区全部建立村规民约,促进自我约束,减少矛盾纠纷。办好“小事务”,强化自我服务。突出党建引领,村社区党组织与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交叉任职,打造“红色物业”658家。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推行直办、代办、陪办“三办”服务,整体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安装视频监控等安防设施,改造燃气等老旧管道,协调物业公司入驻或代管老旧小区,用好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培育西秦大嫂、巧媳妇团、螺丝钉互助社等社会组织3603个。开展“小帮扶”,关爱困难群体。按照村社区出一点、干部集一点、群众捐一点、社会帮一点,建立帮扶基金,对遇到突发事故的困难家庭及时援助。建立“我帮你”(581)院落服务合作社,推动社区化物业服务,解决居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组建“红喇叭”“白天使”等服务队,对困难家庭、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开展帮扶,有效防止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来源:宝鸡市委政法委